P2P网贷平台在经历最初的狂欢盛宴到如今的最强监管铁拳,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,到今年6月底仅剩29家还在运营,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、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: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,转入常规监管。P2P行业目前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……
目前P2P还在专项整治中,同时也在转型中,可以说,P2P还有高息现金贷模式,基本走向覆灭。
今天我们来谈两个问题:
1、P2P覆灭,出借人8000多亿资金如何回收?2、P2P转型助贷模式会带来哪些新的(法律)问题?
一、P2P覆灭,出借人8000多亿资金如何回收?
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、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回答央视新闻时,强调:
网贷平台监管经历了很痛苦的阶段,现在走到根本性的转折,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,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,转入常规监管。
截至2019年12月底,运营中的网贷平台数量下降至343家,比2018年底减少732家;截至2020年3月31日,实际运营数量为139家;截至2020年6月底,实际运营仅有29家;自P2P专项整治工作开展,累计已有5000家平台机构退出。
同时,郭树清表示:
出借人的资金还有8000多亿没回收,只要有一线希望,会配合公安等部门追查清收,最大程度上偿还出资。
可以说,清退的平台中,除去小部分良性退出外,一部分转型(助贷)外,其余很大一部分问题平台的爆雷,都是涉嫌非法集资问题,之前的文章中,胖乎就有写过,投资人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。
又一千亿网贷平台“爆雷”!根据咨询整理P2P五个相关法律问题
同时,对于司法机关而言,接下来的追查清收的“工作量”也是十分艰巨。
不难发现,从各地层出不穷的新闻报道中,就可以发现,目前P2P遗留下来的各种司法问题,尤其是投资人的总8000亿资金如何追回的问题,目前司法机关都还在努力解决中。
(1)有立案侦查中的:
今年八月,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发布案件通报显示,P2P平台“高新普惠”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立案侦查。根据公告,现已对该公司主要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。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、确认出借人合法权益、依法处置,“高新普惠” 案件处置工作组将与每名出借人取得联系,约定时间对出借人身份、投资信息等相关情况进行登记。
(2)有法院审理中的:
近期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,聪明投、奶瓶儿、早点儿等8家P2P平台实际控制人方凡及下属共13名被告人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一审方凡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。
那么投资人资金追回问题,我们说:
一个是难度:涉嫌非法集资的平台,我们说过资金的追回希望还是很大的,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,齐心协力,积极维权。
一个是时间:时间上通常不会太短,投资人要做好长线战役的准备。
二、P2P转型助贷模式会带来哪些新的(法律)问题?
我们说,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强和P2P网贷行业“三降”的执行,P2P转型助贷业务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新的着力点和盈利点。
助贷模式,我们简单理解,就是为放贷机构的贷款业务提供支持和帮助。
根据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此前发布的《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》对助贷的定义:助贷业务是指助贷机构通过自有系统或渠道筛选目标客群,在完成自有风控流程后,将较为优质的客户输送给持牌金融机构、类金融机构,经持牌金融机构、类金融机构风控终审后,完成发放贷款的一种业务。
带来的变化是什么呢?
(1)助贷机构本身不再参与放贷!
(2)资金来源不再是投资者“个人”,而是银行、信托等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方。
助贷业务模式的优点显而易见,那么风险是不是就没有了呢?会带来哪些新的问题呢?
1、首先是助贷机构“担保”模式下的合规与否问题
在这种模式下,银行等资产端不承担风险,而是由助贷机构作为资金的担保方,这样一来,与银保监会三令五申商业银行不得将核心风控管理职责“外包”的规定相违背。
银保监会:“商业银行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对贷款质量管控”。
同时,会导致银行淡化在自身的风控,将实质风险“外包”,从而增加整体行业的风险。
2、再一个,助贷平台也同样会面临暴力催收、高利贷等问题
我们说,整个P2P行业的未来发展,走的只有是统一的监管政策下的,合规合法的道路,才是长远的发展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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